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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唐处〔2020〕1302252000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310万元,罚款0.06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4
    决定机关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