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城开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15MA****CY2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30民初2140号 |
案号 | (2022)苏0830执9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城开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盱眙恒昌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费用585200元、利息82162元(以5852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六计算至2020年4月23日止)、律师代理费用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42元,减半收取计5621元,由原告盱眙恒昌城镇投资有限公司负担982元,被告中城开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63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账号:6232636100141096878;收款行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