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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龙市监告字[2018] 3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7
    决定机关 龙岗局稽查科(稽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颜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