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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优品嘉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满俊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2719518-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京0106民初3995号
    案号 (2016)京0106执264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4-27
    发布日期 2017-02-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优品嘉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给付原告王美英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十三万五千元;二、被告北京龙腾安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满俊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一千五百元,由被告满俊江负担(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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