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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舒市监罚〔2021〕2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4113.8元,二:罚款5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54113.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4
    决定机关 六安市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