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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7502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违反了损坏或者擅自涂改、移动公路附属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大道两港大道路口东南侧实施损坏或者擅自涂改、移动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情况示意图;3、证据照片登记表;4、询问笔录;5、承诺书;6、情况说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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