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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杭富公路罚〔2020〕060100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4月24日10时0分,杭州市富阳区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在横桐线1k+500对车号为浙A9U258的载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引导该车到横桐线K0+200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车货总质量51.00吨,所载货物为泥,从大盘山到春建。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之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00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8
    决定机关 富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