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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综执罚字〔2020〕第8302012003060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1月07日09时40分,当事人杭州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浙A3T965在未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和《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情况下,在富阳区状元坞绕城西复线施工段消纳工程渣土。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6
    决定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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