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上卫公罚〔2022〕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02 |
行政处罚内容 | 被处罚人:杭州马可波罗滨湖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599558827U现已查明:杭州马可波罗滨湖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已构成违法。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8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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