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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公(消)行罚决字〔2018〕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未按标准设置消防标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4
    决定机关 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