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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乔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16484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天民初字第00359号
    案号 (2018)苏0402执恢43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9-05
    发布日期 2018-12-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陈放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管惠明借款本金3742919元,并自2013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二、常州乔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星明医院对陈放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8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800元,由管惠明负担2815元,陈放鸣、常州乔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星明医院负担409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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