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马咪咪(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58261****02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82民初15189号 |
案号 | (2019)闽0582执939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福建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马咪咪(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卢美玲工资11376元、杨春梅工资16381元、陈梅华工资16722元、何华娜工资21874元、张子刚工资23970元、许焕燃工资14000元; 二、驳回原告福马咪咪(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卢美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杨春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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