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鑫球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新良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951314-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津0116民初1064号
    案号 (2017)津0116执46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20
    发布日期 2017-09-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向天津随行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给付保理预付款本金214000元、利息4815元,截至2016年10月13日的逾期利息36994.05元以及自2016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4770元,以及依法应当承担的迟延履行利息,向本院支付执行费4384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