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浙杭余公路罚〔2020〕0523006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新业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7月25日12时22分,临平中队执法人员董剑(33016678)、罗彬(33012066)在巡查中发现,在320国道182K+900M路段有混凝土抛洒(滴漏),大约污染公路面积30.00平方米,经过调查了解,该行为系杭州新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12时23分所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8
    决定机关 临平中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