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苏苏高)应急罚〔2020〕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处罚内容 东之味食品(苏州)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