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眉山市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国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073003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青羊民初字第3910号
    案号 (2016)川0105执76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羊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青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24
    发布日期 2016-09-0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万国祥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肖学健280万元; 二、巴中市梅西实业有限公司、李兴淑、眉山市物资有限公司、刘勤对万国祥前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巴中市梅西实业有限公司、李兴淑、眉山市物资有限公司、刘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万国祥进行追偿。 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20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29500元,由万国祥、巴中梅西公司、李兴淑、眉山物资有限公司、刘勤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