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天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爱国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96478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广安民初字第3705号
    案号 (2016)川1602执14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6-16
    发布日期 2016-07-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安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付红清偿借款人民币12320550元及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被告广安市宏通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安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四川天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安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