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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公(消)行罚决字〔2017〕13000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贺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要求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98号301-1室的浙江贺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防火门逾期未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122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浙江贺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2017年4月18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8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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