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汶格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850720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岳民二初字第35号
    案号 (2016)湘0412执8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执行法院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2-01
    发布日期 2017-03-02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青、廖卫归还湖南南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424609元(利息算至2015年5月31日)及至偿还日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34197元。 湖南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28、230号永兴商贸城BCDE栋309的房屋对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