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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4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2,323.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61.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7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胡在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