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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应急调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的处理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经本局集体研究,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0
    决定机关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