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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环监察行罚〔2018〕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扩大规模未重新报批
    行政处罚内容 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捌万玖仟捌佰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3
    决定机关 南昌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