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浙港政罚-BA〔2019〕7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在委托作业的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6月14日,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在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实施的在委托作业的托运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的行为,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拾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5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港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晨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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