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金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00113MA****2HXC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13民初10470号
    案号 (2019)渝0113执55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20-02-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南金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典雅酒店有限公司消费款40 239元; 二、被告湖南金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支付原告重庆典雅酒店有限公司以40 23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从2018年9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 三、驳回原告重庆典雅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4元,由原告重庆典雅酒店有限公司负担21元(已交纳),被告湖南金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403元,被告负担的403元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本判决确认的前述义务时径付原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