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德市城管(一)行罚字[20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德阳大参林投资有限公司处以建设工程造价(围墙总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30029.85元(大写:叁万零贰拾玖元捌角伍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07 |
决定机关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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