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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7年)信建罚字第 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六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信阳新文化中心1#、2#楼施工图纸未经审查、未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3
    决定机关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