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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哈三公(南)行罚决【2017】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枪支民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7
    决定机关 三道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