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3320667.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883119U 公开(公告)日 2021-11-26
申请公布号 CN214883119U 申请公布日 2021-11-26
分类号 E01F9/608(2016.01)I;E01F9/646(2016.01)I;E01F9/615(2016.01)I;E01F9/619(2016.01)I;E01F9/692(2016.01)I 分类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发明人 李洪国;徐文利;姜金义;孙继东 申请(专利权)人 济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得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袁江龙
地址 250031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生产路东街7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警示箱体,所述警示箱体的前后表面靠近两侧边缘位置处固定安装有一号活动架,所述警示箱体的两侧表面上活动安装有二号活动架,所述警示箱体的内部活动安装有驱动齿轮,所述警示箱体的内部活动安装有活动警示牌。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安全警示装置,通过一号腿撑与二号腿撑完成警示箱体的固定,确保警示箱体不会发生倾倒,能够改变活动托架的水平高度,使得活动警示牌自由地升出以及缩入警示箱体,通过展示板配合反光警示牌以及警示闪光灯实现警示行人的功能,通过上述设计,增强了警示装置的稳定性,同时减少了警示装置的占用空间的体积,方便了携带与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