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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交罚决第ZD0669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0月29日 15时10分在(违法地点)北环沙河西立交实施了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30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