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冀市监邯处〔2020〕130423200000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9 |
决定机关 | 邯郸市临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光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