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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执法罚字[2021]第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9日15时,江苏新苑众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民祥园小区14号楼未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9
    决定机关 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