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渑市监处字【2019】031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转移使用查封物品
    行政处罚内容 处被转移使用物品货值金额等值罚款,共计10500元人民币依法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7
    决定机关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