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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良市监处字〔202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2、罚款1000元。3、没收涉案食品“原人谷初田香米”5袋。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2
    决定机关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