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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沙市监生处[2019]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侵权物品“TISSOT天梭”6块,“ROLEX劳力士”5块,“LONGINES浪琴”1块,“OMEGA欧米伽”87块,“RADO雷达”41块,“CARTIER卡地亚”12块,“CASIO卡西欧”37块,“MONTBLANC万宝龙”46块,“CHANEL香奈儿”1块,“SEIKO精工”2块,“MICHAELKORS”31块,总计269块;三、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2
    决定机关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