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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曙综执〔2020〕罚决字第18-00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 宁波市远锦建筑基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21时15分,使用一辆车牌号为浙BXXXXX重型自卸货车处置建筑垃圾,途经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与气象路交叉口。该车上满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约20立方米,车顶篷布密闭不严,有泥渗出,但未造成滴漏撒。鉴于当事人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本机关处罚过,具有从重情节,现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2
    决定机关 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