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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北综执〔2020〕罚决字第11-0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于2020年7月7日22时,利用浙BY0979重型自卸货车清运建筑垃圾作业时不符合密闭化运输有关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现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之规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1
    决定机关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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