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0014****794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18483号 |
案号 | (2022)宁0104执3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宁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银川市西夏区个体经营飞达建材经销处工程款45000元; 二、驳回原告银川市西夏区个体经营飞达建材经销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6元,由被告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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