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锡锡(消)行罚决字〔2020〕03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9月10日,我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桑达园小区消控主机故障,未保持完好有效,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复查发现该小区消控主机故障问题仍未整改,复查意见:不合格。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3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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