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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婺市监检字〔2019〕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9
    决定机关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郑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