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闵处字(2019)第12201900648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02706万元,罚款0.498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7 |
决定机关 |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禹锺琓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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