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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监处〔2020〕13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公司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二、罚款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