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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景国土执罚字〔201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手续。2、罚款,对未批先建的4344.6平方米国有未利用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罚款,共计13033.8元(大写:壹万叁仟零叁拾叁元捌角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4
    决定机关 景泰县国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