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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环罚〔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大气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运行不正常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6
    决定机关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