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0068****453F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民终670号
    案号 (2021)豫01执15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2-02-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民初1676号民事判决; 二、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2380万元,利息10300元,复利6239.49元,罚息9748988.89元(暂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238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9.5%计算罚息,扣除已经支付的1648038.89元); 三、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44887元、保全费5000元,由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747070元,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81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040元,由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