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蒙高丽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06MA****TR5F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06民初13517号
    案号 (2021)苏0106执60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蒙高丽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3-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付志超劳务费40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00元,由被告江苏蒙高丽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