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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人社监罚决字【2020】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四川省顶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江油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出的江人社监令字【2020】第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整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成都通信段实训点(江油)工程项目中张现伟等7人被拖欠工资46454元,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3
    决定机关 江油市人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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