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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07R5T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9626号
    案号 (2021)京0101执451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6-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确认,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陆雨泉、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应连带支付的结清款共计人民币13 212 415.23元,包括欠付租金7 272 134.65元、逾期利息647 234.20元、违约金263 964.43元、留购价款97元、原告思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214 76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5 882.85元、保全费5 000元、诉讼费50 492.00元、其他费用4 752 850.1元; 二、关于上述结清款,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陆雨泉、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1月底之前还款人民币310.88万元;于2023年2月底之前还款人民币500万元;于2023年3月底之前还款人民币510.36万元。上述款项应付至原告思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思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122907671110802 原告思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共鸣众泰(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陆雨泉、北京众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一方支付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清款,该方支付后均免除其他方对应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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