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象公(丹东)行罚决字[2020]01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四季佳利酒店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7月13日,宁波四季佳利酒店有限公司因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象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象山县公安局2020年07月13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3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象山县公安局丹东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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