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象市监处〔2019〕1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万元(10000元)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6 |
决定机关 |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