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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市监案〔2019〕003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217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6
    决定机关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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